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程英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诉讼?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8-31 03:27)     点击:201

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诉讼?

  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受理事项: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而侵犯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之外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除非法律、法规作出了特别规定。行政诉讼的排除范围,是指哪些行政行为不可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程英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工程建筑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程英律师,程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程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71342284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程英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承德律师 | 承德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程英律师主页,您是第2220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