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程英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1-29 04:50)     点击:137

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婚前协议内容必须在不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协议书内容会约定家务分工、生活费该付多少、自由处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约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罚多少钱等。假使协议内容涉及“离婚”,例如在协议中规定“双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无条件离婚”,或是离婚后的赡养费给付与子女监护权归谁,法官通常会判定无效。判定无效的原因是:因为我国的法律还是普遍认为,婚姻生活要永续经营、长久维持,所以不能用离婚来订定协议内容。

2、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对于包含方方面面的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程英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工程建筑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程英律师,程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程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71342284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程英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承德律师 | 承德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程英律师主页,您是第2220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