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程英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承包人主张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免除承包人工期延误的责任如何处理?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13 04:11)     点击:92

承包人主张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免除承包人工期延误的责任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承包人认为施工过程中因图纸不到位、未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存在设计变更等原因,工期应予顺延。该事项举证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但是庭审中承包人既未能提供与发包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工期顺延签证,也未能提供其曾向发包人申请工期顺延的报告,所以其主张工期应予顺延证据不足,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程英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工程建筑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程英律师,程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程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71342284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程英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承德律师 | 承德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程英律师主页,您是第22206位访客